“我要的是10元,你為啥給4元?”
“我聽見你喊的就是4元。從目前的行市來說,頂多,也就這個價。”
“我喊的就是10元,你自己聽錯了,你怪誰。”
“‘4’和
‘10’,在聲音上是有明顯區別的。如果要存心敲詐顧客,故意混淆它們在發音上的某些近似,即使占點便宜也只能得逞一時,最終吃虧的,還是你自己。”
“誰敲詐了?我吃虧不吃虧,關你啥事?”
“你做生意難道不是為了賺錢?要賺錢,最起碼的一點,就得講信譽。硬要把
‘4’說成是
‘10’,這不是敲詐是什么?不顧信譽。你生意還做得下去嗎?今天我就是給了你10元,你還能敲詐得了第二個嗎?”
“我……我喊的是10……10……元。”
“現在,不管你喊的是
‘4元’,還是
‘10元’,市場的買賣雙方,都是以質論價的。像這種毛巾,如果你喊10元,我絕不會買,可以說,任何人都不會買。這一點,你是比我更明白的。”
“真……的,我喊的是……10元,你又沒還價,就表明你同意我喊的價了。”
“好,就算你喊的是10元。我付4元給你,就表明我認為它只值這個價,這難道不是一種具體的、實實在在的還價嗎?還用得著多說話嗎?要是你覺得不合算,你可以不賣;同樣,你硬要10元,我也可以不買。這是市場交易的起碼原則。強買強賣,都是違法的。你想去工商局的話,我陪你!”
“好好好,便宜你了,算我倒霉……”
女青年力挽狂瀾是因為她瞅準了,大凡無賴怕什么——一怕理,二怕法。不難看出,開始時,那個無賴的漢子,使她處于困境之中。但她堅信自己并沒有聽錯,對手是在敲詐,很快就調整好自己的戰術:只有堅定不移地揭露他,擊中他的要害,并以法律為自己撐腰,才能扭轉頹勢,戰而勝之。
實際上,在現實生活中,對于有意和我們為難的人,我們也不妨利用類似的方法給對方以適當的教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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