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政的人,能夠信守承諾,才能取得人民的信任,才有辦法推行政令;居上位的人信守承諾,可以激發屬下效忠的斗志;朋友之間互相信守承諾,是鞏固友誼的基石。
人,除了對人守信之外,也有的人對時間信守承諾,例如在中國臺灣宜蘭地區的仁愛之家服務的依融、紹覺法師,為了一句承諾,一舉手三十年,任勞任怨,至今不曾動念調職。
有的人則對金錢信守承諾,例如答應捐款助人,就一定做到。甚至有人對未來信守承諾,例如遺產信托、傳法傳位等。也有人對情感信守承諾,例如李白《長干行》的“常存抱柱信,豈上望夫臺”,說的正是兩個信守愛的誓,至死不渝的凄美故事。
古人為了一個承諾,可以用一生的歲月去兌現,甚至犧牲生命也在所不惜。反觀現在的人輕諾寡信,不守承諾,于是不得不求法于契約、錄音、錄像、證人、公證、信托等。
其實,我們立身處世,投機取勝只是一時的,唯有信守承諾,篤實行事,才能獲得別人永久的信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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