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后,李明指控被告人林茂犯故意sharen罪(未遂)、受賄罪:“被告人林茂身為千葉縣監察局內紀司主事,均平二十八年四月受周富貴、吳天指使,攜帶趙虎提供的shouqiang,在千葉縣議事會周邊埋伏,意圖ansha陳峰議事長,因明軍巡邏隊及時發現而未遂;此外,林茂還收受吳天五萬圣明幣,作為ansha的報酬。
依據《大明國刑律典》第一百二十三條:‘故意sharen未遂,情節惡劣的,處死刑,剝奪公民權利終身’;第三百八十二條:‘受賄數額較大(五萬明幣以上),與故意犯罪并罰的,處死刑’。林茂的行為構成兩罪,應數罪并罰。”
關鍵證據包括:林茂的供述錄像(承認受指使ansha陳峰)、手繪的議事會樓層分布圖(標注陳峰辦公室位置和出行時間)、qiangzhi指紋鑒定(確認林茂的指紋)、林茂賬戶的五萬明幣轉賬記錄(來自吳天的關聯賬戶)。林茂的辯護人請求從輕,稱“林茂是初犯,且未造成實際傷害”,但李明反駁:“林茂身為監察人員,知法犯法,意圖殺害推進民生工程的官員,主觀惡性大,且收受賄賂執行ansha,情節惡劣,不應從輕。”
法庭調查持續到中午十二點,下午一點半進入法庭辯論階段。控辯雙方圍繞“是否構成從輕情節”“主觀惡性大小”展開激烈辯論——周富貴的辯護人堅持“有退贓意愿”,李明則拿出茶農的損失清單:“退繳五十萬明幣,僅能彌補一戶茶農三年的損失,而周富貴造成的總損失達一千二百萬明幣,退贓無意義”;吳天的辯護人說“吳天是從犯,應從輕”,李明反駁:“吳天是ansha計劃的聯絡人,若沒有他傳遞信息,ansha可能無法實施,作用關鍵,不應從輕”;趙虎、孫亮、鄭華、林茂的辯護人也紛紛以“認罪態度好”“初犯”為由請求從輕,但公訴人都以“情節惡劣、損失無法彌補”駁回。
百姓陪審員全程參與辯論,不時向控辯雙方提問:巴特爾問趙虎的辯護人:“趙虎身為警司,本應護民,卻幫著壞人害民,這種背叛職責的行為,是否應從重處罰?”辯護人無以對;皮埃爾問周富貴的辯護人:“法蘭西加盟省的法律規定,若官員損害民生利益,即使認罪,也應從重,大明的法律是否有類似精神?”辯護人回答:“大明法律更注重‘悔罪表現’,但周富貴并無真誠悔罪。”張文審判長補充:“《大明國刑律典》的立法精神是‘民生至上’,損害百姓利益的犯罪,即使認罪,若情節惡劣,也應從重。”
下午三點,辯論結束,進入被告人最后陳述環節。周富貴抬起頭,眼里滿是淚水:“我對不起千葉縣的百姓,對不起那些茶農……我當初要是能記住‘民生為本’,就不會走到今天,我愿意退繳所有贓款,請求給我一次改過的機會。”吳天捂著臉說:“我后悔收了那五十萬明幣,后悔幫著周富貴害陳將軍,我愿意去工地干活,彌補茶農的損失。”趙虎沉默了很久,只說:“我認罪,任憑法庭判決。”孫亮、鄭華、林茂也都表達了悔意,請求茶農原諒。
此時,旁聽席的老周站起來,手里舉著那本賬本:“周富貴,我們茶農不怕苦,就怕當官的不為咱辦事。你要是早把心思放在修路上,放在幫咱賣茶上,何至于此?現在說悔悟,晚了!”王秀英阿姨也說:“我孫子輟學的半年,天天在家哭著要上學,你拿的那些錢,是咱茶農的血汗錢,是孩子的學費錢!”
下午四點,合議庭休庭評議。我坐在旁聽席后排,看著張文審判長、兩名審判員和三名人民陪審員走進評議室,心里想著靜雯早上說的話——“司法公正是民生的底線,若讓害民者輕判,百姓會寒心”。半個多小時后,評議結束,法庭重新開庭,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。
本小章還未完,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后面精彩內容!
張文審判長拿起判決書,聲音莊重而清晰:“經合議庭評議,并經人民陪審員一致同意,依據《大明國刑律典》《大明國監察法典》相關規定,對被告人周富貴、吳天、趙虎、孫亮、鄭華、林茂判決如下:
一、被告人周富貴犯貪污賄賂罪、故意sharen罪(主犯)、濫用職權罪,數罪并罰,判處死刑,剝奪公民權利終身,沒收個人全部財產(包括金條五根、翡翠手串兩串、房產三套,共計價值一百八十萬明幣),贓款贓物上繳國庫后,由全國民生補償專項賬戶統籌,用于彌補千葉縣茶農損失;
二、被告人吳天犯貪污罪、濫用職權罪、故意sharen罪(共犯),數罪并罰,判處死刑,緩期二年執行,剝奪公民權利終身,沒收個人財產五十萬明幣,死刑緩期執行期間,若未故意犯罪,二年期滿后減為終身監禁,不得減刑、假釋;
三、被告人趙虎犯故意sharen罪(共犯)、濫用職權罪、包庇罪,數罪并罰,判處終身監禁,剝奪公民權利終身,沒收個人財產二十萬明幣,不得減刑、假釋;
四、被告人孫亮犯濫用職權罪、受賄罪,數罪并罰,判處死刑,緩期二年執行,剝奪公民權利終身,沒收個人財產三十萬明幣,死刑緩期執行期間,若未故意犯罪,二年期滿后減為終身監禁,不得減刑、假釋;
五、被告人鄭華犯濫用職權罪、受賄罪,數罪并罰,判處終身監禁,剝奪公民權利終身,沒收個人財產二十萬明幣,不得減刑、假釋;
六、被告人林茂犯故意sharen罪(未遂)、受賄罪,數罪并罰,判處死刑,剝奪公民權利終身,沒收個人全部財產(包括存款五萬明幣、房產一套),贓款用于彌補陳峰議事長的醫療費用。
如不服本判決,可在接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十日內,通過本院或直接向全國大理寺上訴。”
法槌再次敲響,“咚”的一聲,像落在所有人的心坎上。旁聽席瞬間響起雷鳴般的掌聲,老周激動地把賬本舉過頭頂,眼淚掉在賬本上,卻笑著說“公道來了!咱茶農的公道來了!”王秀英阿姨抱著孫子的復學通知書,反復念叨“孩子,以后不怕了,沒人敢壓咱的茶價了”。六名被告人里,周富貴癱坐在椅子上,眼神空洞;吳天、孫亮等人則哭了出來,或許是悔,或許是怕,但一切都已無法挽回。
庭審結束后,我走出審判庭,夕陽正落在大理寺的“民生司法”牌匾上,金紅色的光裹著艾草香,讓人心里暖得發燙。劉阿姨、巴特爾、皮埃爾走過來,劉阿姨說:“議事長,今天這判決,咱茶農服!以后誰再敢害民,就知道有多大的代價了!”巴特爾拍著我的肩膀:“這才是大明的法律,不護著當官的,只護著百姓!”皮埃爾笑著說:“我要把今天的審判寫成報告,發給法蘭西加盟省的百姓,讓他們知道,跟著大明走,有公正,有盼頭。”
靜雯坐公務車來接我,車里放著千葉縣的采茶調,調子還是那首“路通了,茶賣了,百姓笑了”,只是歌詞里多了一句“法槌落,正義到,日子甜了”。她遞給我一杯熱茶,說:“姑母,千葉縣的道路硬化工程已經鋪了十公里,茶農們用d1電動摩托車拉著茶葉去縣城,能賣到十明幣一斤了,老周昨天還打電話說,要給咱寄新茶。”我喝著茶,看著窗外京北市的街道,議事會大樓前的玉蘭花雖謝了,卻長出了濃密的綠葉,像撐起了一片守護民生的傘。
路上,我接到陳峰將軍的電話,他的聲音里滿是笑意:“議事長,今天的判決我聽了,心里踏實了!現在工地上的茶農們干勁更足了,都說‘有法律護著,咱只管好好種茶、修路’。”我笑著說:“這就是司法的意義,不僅是懲罰壞人,更是給百姓定心丸,讓他們知道,只要好好生活,國家就會護著他們。”
回到議事會辦公室,我把判決書放進藤編提箱,和《準駕車型議案》《民生政策匯編》放在一起。箱子里的《大明350省行政地圖》,千葉縣的位置被我用紅筆圈了出來,旁邊寫著“均平二十八年五月初十,正義落定”。我知道,這起案件的判決,不是終點,而是大明民生司法的新——從花省的茶園到閩省的稻田,從北湖省的山路到法蘭西加盟省的古堡,每一個角落的百姓,都會因為這次審判,更相信法律,更相信“民生為本”的承諾。
夜深了,京北市的燈光像星星落在地上,我看著桌上的《大明國刑律典》,突然想起均平十五年在滇南縣田埂上,靜雯問我“姑母,什么是馬克思主義的正義”,我當時說“正義就是讓百姓種的茶能賣上價,走的路能不顛簸,受的委屈能有地方說”。如今,看著千葉縣茶農的笑容,看著法槌落下時的莊重,我知道,我們做到了。
未來,我們還要去閩省、北湖省,查更多的民生問題,辦更多的公正案件。因為我們知道,大明的每一寸土地,每一個百姓,都值得被法律守護,都值得過上“路平、茶甜、心安”的日子。而我們,會一直握著“司法公正”的鑰匙,為百姓打開每一扇通往幸福的門,讓大明民主主義的真理,寫在每一條修好的路上,每一份公正的判決里,每一個大明百姓的笑容中。
喜歡我用馬克思主義改變大明世界請大家收藏:()我用馬克思主義改變大明世界
.b